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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福建自考报名!申请省际转考考生须知 这些事项须尽早准备!

点击量: 318 发布时间: 2023-01-31 15:39 微信号:18064481435



  2023年4月福建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月开始,对于本次考试准备申请省际转考的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相关材料,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,以免影响到2月考试报名工作的正常进行

  01.省际转考工作细则

  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,提高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,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根据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、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》、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规定》,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

  02.省际转考实施部门

  在籍考生(已取得一门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的)离开原报考省(区、市)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,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

  电子转考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(以下简称考试中心)指导、协调和监督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省级考办)开展的。省级考办通过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转考平台”)交换转考考生考籍档案

  福建自考报名即将开始,对于准备申请省际转考的同学,一定要提前了解省际转考要求,预先准备相应材料。推荐大家添加老师微信,对于2月自考报名的任何相关问题,都可以咨询老师获得解答

  03.申请办理省际转考时间

  一、转出手续

  1、网上预申请:上半年1月15日——2月14日,下半年7月15日——8月14日

  2、现场确认:上半年2月15日——3月1日,下半年8月15日——9月1日。(不含双休日)

  二、转入手续

  1、网上查档:上半年3月11日——3月25日,下半年9月11日——9月25日

  2、现场办理:上半年3月15日——3月25日,下半年9月15日——9月25日。(不含双休日)

  04.省际转考要求

  一、考生办理省际转考的,先办理转出手续,再办理转入手续,须本人到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手续,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到主考院校成(继)院自考办办理手续

  二、省际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,本科不少4门的合格成绩,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

  01.转出要求

  1、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,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,再办理转出手续。

  2、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,只能在本省办理毕业手续,不得转出。

  3、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。

  4、已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,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可以转出。其他实践课程(含毕业论文、毕业实习、综合作业)成绩,不得转出。

  5、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停考或者推迟毕业期间,不得转出。

  6、考生因个人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性别)有误的,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更正考生信息后,才能办理转出。

  7、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,不得转出。

  8、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出手续,当次不予补办

  02.转入要求

  1、凡考籍转入本省的考生,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。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,凡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、课程代码、学分一致者,可替代;不同或缺项的,不得替代。

  2、转入考生应当在本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、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,方可申办毕业手续。

  3、考生自办理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,原则上3年内不予办理再转入的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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